项目概况
******管理局2024年执法车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方财竞谈-2024-3-1 | ******管理局2024年执法车辆采购项目一标段 | ****** | ****** |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交货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5.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3供应商需提供方城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3.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注: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即供应商不再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会议,故本项目对原件不审核,资格审查条件及评分得分项中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以上传至市场主体库的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人市场主体库信息(******/subjectInfo.html),接受社会监督。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2、因供应商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77-******。
3、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供应商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
4、若因网络或软硬件设备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远程异地评标无法开展时,招标人报经监督部门同意后,可改为当地评标,在主场补抽评标专家,并在主场进行评标。
5、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制作、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6、电子文件下载、制作、递交期间和开标(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请保持长期有效)。
7、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7.1、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在“下载专区”中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及其他相关软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7.2、供应商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
7.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分别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和个人电子印章。
8、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8.1、电子响应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指定位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8.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9、评标依据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评标小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依据评标。
10、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专家小组会在系统上发起二次报价,请供应商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