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有限公司金鑫砂场年产30万吨机制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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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常宁市罗桥镇三合村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5日—2024年6月13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尹总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