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衡山县乡镇天然气利用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
建设单位: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1月11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众可通过发送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四、报告文本链接:
四、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