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福地虎园建设项目百虎峡项目(EPC)
答疑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有限责任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衡山县福地虎园建设项目百虎峡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
一、根据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回复如下:
提问:8.7.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 1 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 或人民币金额为: 2000元 、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2 %或人民币金额为: / 。 专用合同条件15.2.3(1)承包人未按时开工、完工或未按时完成施工组织计划节点、中途停工的,每延期或者停工一日,承包人需按1万元/天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以上对逾期竣工违约金金额不一致,请问逾期竣工违约金金额是多少?
回复:逾期竣工违约金金额:1万元/天。
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和附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公告与原发布的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的答疑澄清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行政监督
******办公室,电话0734-******。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衡山县开云镇金龙南路499号;
联 系 人:康戈;
电 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高新开发区麓龙路199号麓谷商务中心BCD座515C65房;
联 系 人:唐花玲(项目负责人)、王小兵、王增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