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校孔明路校区操场维修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南阳政采磋商-2024-78-1 | ******学校孔明路校区操场维修改造项目 | 749985.89 | 749985.89 | 是 | 749985.89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 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8.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9.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需出具书面承诺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