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质子转移反应质谱仪、总有机卤素分析仪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2024-11-48
项目名称:质子转移反应质谱仪、总有机卤素分析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之日起210日历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采购包2: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日内完成交付、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质子转移反应质谱仪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单位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3)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提供总代理商授权书的须出具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国产产品不需要提供。
合同包2(总有机卤素分析仪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单位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
(3)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提供总代理商授权书的须出具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国产产品不需要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23日至 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2月15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注意事项:报名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八)特别注意: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应用工作,投标人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壹份(U盘一套标明投标人名称,随正本密封)。若线上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线上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线下递交文件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线下递交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红缨路南口6号均明拍卖广场3层。
(九)本项目通过进口产品备案,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质子转移反应质谱仪、总有机卤素分析仪;
(十)本项目各采购包的采购预算:
采购包1:2,500,000.00元;
采购包2:650,000.00元。
(十一)本项目各采购包最高限价:
采购包1:2,370,000.00元;
采购包2:610,000.00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学
地址:西安市雁塔路中段13号
联系方式:闫老师 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红缨路南口6号均明拍广场4层
联系方式:******转8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怡洁 张浥清 蔡丹 王琦
电话:******转8022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3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