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衡财采计[2024]-0103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南岳机场购置新能源行李牵引车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1日
原公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0:00
延期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10: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前附表、采购内容与要求及综合评分表
更正内容:
原内容:1.前附表
优先采购 |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 |
投标人应按财库〔2019〕9 号文要求,提供该产品由国家确认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未按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考虑: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 4%-8%的加分。 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部分\%、价格部分\%。 |
2.采购内容与要求
三、总体要求2技术要求2.1.11爬坡度:≥35%
3.综合评分表
技术部分 |
设备的技术先进性和可靠性5 |
制造同类型车辆(单指民航行李牵引车)经验较长,用户使用年限较长,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评分分值取两项年限加总平均值。 排名第一得10分; 排名第二得8分; 符合参数得6分; 其他不得分。 |
现修改为:1.前附表
优先采购 |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 |
投标人应按财库〔2019〕9 号文要求,提供该产品由国家确认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未按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考虑: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 4%-8%的加分。 |
2.采购内容与要求
三、总体要求2技术要求2.1.11爬坡度:≥30%
3.综合评分表
技术部分 |
设备的技术先进性和可靠性5 |
根据制造同类型车辆(单指民航新能源行李牵引车)经验年限和用户使用年限(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评分分值按两项年限相加总年限平均值的排名。 排名第一得10分; 排名第二得8分; 排名每下降一名,得分少2分;最低得2分; 注:1、用户使用年限中产品的证明材料需有相应的销售合同; 2、不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
三、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衡南县蒸湘南路(衡阳南岳机场)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延安路28号仁济新村11栋301室
联系人:王楠
邮 编:421001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