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都昌县集中式(一期)风电项目配套220kV升压站工程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0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
******服务中心(方楼)三楼34-35号窗口
邮编:330077
建设名称: | 都昌县集中式(一期)风电项目配套220kV升压站工程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中馆镇中馆村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建中馆村风电220kV升压站1座,主变容量1×118MVA,采用户外布置,220kV出线间隔1个(至蔡岭变电站)。无功补偿:SVG 25Mvar。 本工程总投资概算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概算42万,占总投资的1.40%。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一、项目施工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施工时会造成局部地段的水土流失;施工临时占地等对局部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施工机械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固体废物、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施工结束,对环境的影响随之消失。 二、项目营运期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类比监测数据,本项目220kV升压站工程建成投运后,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50Hz频率下,工频电场强度为4000V/m,磁感应强度为100μT的要求。 2、运行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拟建升压站建成投运后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为35dB(A)~48dB(A),能满足GB 12348-2008中2类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3、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工程升压站采用雨污分流制,站区内雨水通过设置在场地上的雨水口收集,汇入地下雨水管网,由管网排出站外;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场区绿化或周边林地。 4、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本项目运行期间没有大气污染源,运行期间没有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造成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升压站内设置垃圾箱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升压站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和含油废物暂存在拟建的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本项目升压站拟设置一座占地面积约27.62m2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内。 三、污染防治措施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升压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设置警告牌,高压设备和建筑物钢铁件接地良好,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件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升压站的运营管理,确保周边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达标,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升压站内设置垃圾箱进行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升压站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和含油废物暂存在拟建的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本项目升压站拟设置一座占地面积约27.62m2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内。 3、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拟建升压站主变容量为1×118MVA,主变油重约35t,体积约为39.11m3,本项目主变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48m3。事故油池容积均符合《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 50229-2019)的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后回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洒水降尘;施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2)在下阶段设计和建设中,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充分重视和认真实施相关环保措施。 (3)在项目实施中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定期对施工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减少植被破坏。 (4)加强对电磁环境的运行管理,保证各指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5)工程建成投运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自主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 \ |